张爱艳,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山东政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兼任青岛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科技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科技法学研究会理事,青岛大学反腐倡廉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山东省精品课程《刑罚学》课程负责人,省级精品课程《刑法学》主讲教师,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刑法学以及省级刑法学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多次荣获“优秀教学奖”、“优秀教师”以及“科研工作突出奖”等称号。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6项,厅局级项目3项,已出版《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的判定》、《生命科技的法律问题研究》等著作三部,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8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或主体转载;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一项、三等奖三项,首届"全国刑法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二等奖一项,首届"全国刑法学优秀学术著作奖"二等奖一项,厅、校级科研成果奖10余项。 获奖情况:2016年获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6年获“第三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16年入选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双千计划”与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教育厅“双百计划”;2012年获首届“全国刑法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