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隶属于山东政法学院,经山东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其前身为1992年设立的“山东法医鉴定中心”。为满足中心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物证类、法医类司法鉴定人助理,2-3名
二、任职条件
(一)学历及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公安技术、侦查学、法医学、司法鉴定(学)等相关专业或法庭科学相关研究方向;特别优秀或已取得鉴定人执业资格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其他要求
1.身心健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无犯罪记录;
2.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鉴定辅助工作;
3.良好的表达和自我管理能力,勤劳、踏实、执行力强。
4.协助领导做好司法鉴定中心的日常工作。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包括以下环节: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组织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面试→体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面议。
四、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PDF版本(须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中心指定邮箱:4221361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老师
(二)联系电话:0531-88599263
(三)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山东政法学院明德楼(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四)中心官网:https://sfjd.sdupsl.edu.cn/index.htm
六、其他说明
应聘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具体安排及要求,请以中心最新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本招聘启事由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负责解释。竭诚欢迎有志于司法鉴定事业的优秀人才加盟!
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