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司法鉴定人职业能力素养,发挥高校司法鉴定机构的专业性优势,促进“教、学、练”一体化培养模式创新,全面加强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联合山东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展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及办学形式
(一)培养对象
司法鉴定相关从业人员。
(二)培养形式
可接收长期和短期的培训人员,包括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根据研修人员的从业类别,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指导。
(三)考核方式
实习结束后进行笔试及实践操作技能考试,并提交实习报告进行考核。由山东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颁发结业证书。
二、培训专业设置
目前,我中心开展了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和图像鉴定等多项业务,实现了“三大类”业务的全覆盖,成为省内业务门类最齐全的大型鉴定机构,主要鉴定项目如下:
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医疗损害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死亡原因鉴定、器官组织法医病理学检验与诊断、死亡方式判断、死亡时间推断、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推断、成伤机制分析、医疗损害鉴定;
法医物证鉴定:个体识别、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亲缘关系鉴定;
法医毒物分析:气体毒物鉴定、挥发性毒物鉴定(限乙醇类鉴定)、合成毒物鉴定、毒品鉴定、杀鼠剂鉴定;
文书鉴定: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朱墨时序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限篡改);
痕迹鉴定:手印鉴定、工具痕迹鉴定、整体分离痕迹鉴定;
电子数据鉴定: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电子数据相似性鉴定;
图像鉴定:图像处理、图像真实性鉴定、图像同一性鉴定、图像内容分析。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长期有效
(二)报名方法
发送培训申请至42213613@qq.com或电话咨询0531-88599263。
四、提交材料
1.单位介绍信:由所在部门或院校出具(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小二寸证件照4张。
五、住宿安排
可在校园内安排统一住宿,费用自理。
六、收费方式
具体培训费用电话咨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0531-88599263;丁老师/0531-88599558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山东政法学院
附件: 附件1 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介绍
附件2 培训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