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2年7月11日下午2点30分
地点:一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学习内容:
一、李玉福院长就司法鉴定中心工作进行重要指示
李玉福院长指出,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司法鉴定中心的建设工作,并给予了全力以赴的支持,要求司法鉴定中心要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即定方向,找路子,迈步子。首先,司法鉴定中心要找准发展方向,努力建设成为学校的三个平台。要建设成为为社会提供司法鉴定服务的中介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高校服务社会的职能;要建设成为学校人才培养平台,为学生开设司法鉴定方面的选修课程,适时可设置法学专业司法鉴定方向的人才培养班;要建设成为学校的科学研究平台,申请相关的课题项目。以上三个平台的建设,也正是我校司法鉴定中心与社会上其他鉴定机构的主要不同之处。其次,要寻找合适的路径以实现目标。司法鉴定中心要走精英团队之路,通过学校逐步引进相关人才和中心聘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等方式,努力打造一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精英团队;要走规范管理之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严格管理;要走品牌特色之路,结合自身地理和背景优势,逐步培养鲜明的品牌特色;要走市场运作之路,向市场要效益。第三,要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用心做事,用脑做事。最后,李院长预祝司法鉴定中心工作蒸蒸日上,向着打造山东省司法鉴定文明示范机构的目标努力奋斗,为学校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学习《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
在刘道朋主任的主持下,全体中心人员一起学了《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的详细规定,明确了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的原则和条件;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许可和办理相关事项的条件、程序,鉴定主体应当遵循的执业准则、行为规范及其权利和义务;司法鉴定的委托、实施、终止以及补充鉴定、重新鉴定、鉴定人出庭作证、回避制度;司法鉴定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等。最后,刘主任提出要求:我们作为司法鉴定执业人,要秉承科学严谨,高效公正的理念,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遵循司法鉴定程序,做好每一个案件,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而做出不懈的努力。
三、学习司法鉴定工作开展的具体程序
在隋华山副主任的带领下,全体中心人员一起学习了司法鉴定工作开展的具体程序。凡是前来中心委托鉴定的案件,由中心负责统一收案,个人不得私自收案;统一指派鉴定人,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涉及哪个鉴定科室的业务,应由该科室的鉴定人具体负责;统一鉴定标准和文书格式;鉴定意见书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并实行鉴定书复核制度;统一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一案一卷,分类立卷。
四、学习济南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活动的实施方案》
在魏中礼副主任的带领下,全体人员一起学习了济南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该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我们需要准确理解和贯彻好《条例》,深刻领会和把握其立法精神和内涵,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规范鉴定执业行为和鉴定程序,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良好地专业水准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
通过这次业务学习,全体中心人员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司法鉴定业务的有关要求,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服务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