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第三期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试验中心建设工程的通知》要求,经我校提出申报,并经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审批,我校骨干学科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已经到位,并于近期为司法鉴定中心招标采购了一批包括气象色谱仪、文件制成时间多次测定仪、多媒体测谎系统、荧光显微镜、徕卡体视显微镜等实验室设备。
这批设备的购进,对于处在快速发展时期的我校来说,具有三大意义:一是契合了我校“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有利于优化我校的学科专业结构,加快教学改革;二是改善了我校的教学实验条件,能够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满足培养法律应用型专业人才的需要;三是充实了司法鉴定中心的检验检测设备,有利于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进一步提高中心对外开展鉴定服务的能力。
(中心办公室)